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系列项目申请:
一、申请人条件
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限项申请规定
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详细申报指南见相关附件材料。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杜静
邮箱:kjc@dlpu.eu.cn
电话:86323626
附件1:转发基金委: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皇家学会.zip
附件2:转发基金委: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zip
文字/杜静
编辑/杜静
审核/杜静、牟俊、秦磊
编辑/杜静
审核/杜静、牟俊、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