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国家档案局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拟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应为履行了立项与结项程序的非涉密科技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第五条规定的奖励范围,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查验收。
二、工作安排
本次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将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1.saac.gov.cn)进行。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0月3日前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丛亮
联系电话:18841121575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