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
依据《大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大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大连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对照《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重点支持洁净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海洋工程、精细化工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工作。
二、补助标准
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先组建后认定的方式进行管理。对新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足球滚球技巧印发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17]5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三、申报方式
(一)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申请人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和提交以下材料:
1.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系科技处咨询);
4. 近3年承担课题证明材料;
5. 近3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6. 科研用房证明材料;
7.大连市科技项目申报承诺协议(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的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需在线填写,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打印并按次序装订上述申报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科技处。
(二)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限项申报。其中,中央、省驻连单位和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各限报1项(不可兼报,下同),企业各限报1项;大连理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各限报4项,大连海事大学限报3项,其它高校、科研机构等各限报2项;高新园区、金普新区和甘井子区各限报5项,其它区市县各限报3项。
四、申报时限
截止时间: 2022年3月15 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86323287
附件1: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