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大连工业大学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一号
联系电话:0411-86323626 18940836690
附件1:木质纤维碱预处理过程中碳水化合物的降解机理及选择性调控.pdf
附件2:冷库控制系统开发.pdf
文字/杜静
编辑/杜静
审核/杜静、李东、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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